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7日,总台中国之声报道了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收费被判刑一事。这一事件有了新进展。7日,当地司法部门回应称,修桥组织者黄德义上个月(6月)已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申诉,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登记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此外,对于村民过河难等问题,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近期将在振林村附近建一座便民桥,预计在秋收前建设完成。
(资料图片)
不借助工具过河需绕行几十公里村民修桥收费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在洮儿河沿岸,一直以来,村民的生产生活依赖洮儿河。当地村民说,不借助摆渡船等工具,包括振林村在内的附近几个村落的村民需要绕行几十公里,才能到达河对岸。
黄德义的父亲在上世纪70年代曾造了一只木船,在洮儿河上摆渡,那时并不收费。90年代末,黄德义和他的三哥造了三条铁皮船,连接在一起用于摆渡,收费但并无标准。
2014年,黄德义和亲友又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浮桥。黄德义称,因为修桥有很多人参与,便安排大家轮流去桥上收费,收费标准并无硬性规定,很多附近村民过桥也不用付费。
这座浮桥搭了四年后,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8年的时候,我说交钱行不行,他说交钱也不行,叫我拆了,我们就自己拆的。”黄德义说。
拆桥以后,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修桥村民再次申诉
法院最新通报:已立案,正在审查中
对于该判罚,黄德义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在客观上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判决书上显示的总计52950元的过桥费,他也不认可。“显示胡某某给400元,他是俺们村的书记,俺们村老百姓过河都不要钱,书记过河能要钱吗?孙某某300元,他过河不但不给钱,他们家亲戚过河我们也从来不要钱。”
根据该判决书,被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这两万元过桥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李某某说:“你要问这些,那我也不知道。派出所就问我这些年过了多少次桥,从哪年开始过的,一直到啥时候结束。”
今年上半年,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6月26日,他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6月29日,白城中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登记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当地回应:将在村附近建一座便民桥
预计秋收前建设完成
据了解,洮南市位于吉林省西部,境内有河流16条,大小湖泡26个,现有公路桥梁104座。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黄德义搭建浮桥的地点位于流经洮南境内的主要河流洮儿河上,洮儿河在洮南境内沿线目前建有三座桥。
具体来看,黄德义所架浮桥位于瓦房镇振林村二社东,满洲岱桥和镇西桥之间,距满洲岱桥直线距离27公里、距镇西桥直线距离16公里。
工作人员说,黄德义户口所在地为瓦房镇瓦房村,二轮承包土地在瓦房镇振林村,振林村对岸为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由于历史原因,安全村在振林村有少量耕地,而振林村在安全村没有耕地。
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对当地村民反映的过河难等问题进行了调研,近期将在振林村附近建一座便民桥,预计秋收前建设完成;另外,将推进境内已列入白城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洮儿河大桥项目进度;并向上级交通部门提交报告,对振林村附近公路桥架设进行论证。
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监制丨刘黎黎
记者丨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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